即时看!高测股份拟向实控人定增募不超10亿补流 股价跌1.86%
今日,高测股份(688556.SH)收报99.00元,跌幅1.86%。
昨日晚间,高测股份发布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贷款。
【资料图】
高测股份表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实现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和资本结构的优化,巩固和发展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若国家法律、法规等制度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决议公告日:2022年8月24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张顼,其为高测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顼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顼拟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该行为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数量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即发行数量不超过1414.03万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截至本次发行完成时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前,张顼直接持有公司5808.0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48%,为高测股份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按照本次发行的最大数量1414.03万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张顼将持有7222.06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后股本总额的29.84%,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高测股份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2022年8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交所审核和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在完成上述审批手续之后,公司将向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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