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视野】时创能源过会:今年IPO过关第395家 华泰联合过23单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8日讯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105次审议会议于昨日上午召开,审议结果显示,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时创能源”)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395家企业。
(相关资料图)
时创能源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哲、顾培培。这是华泰联合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23单IPO项目。
此前,2月16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月17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3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菲鹏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29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31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11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21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5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12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20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10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7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21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27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8月17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昆山丘钛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8月25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8月31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过会;9月6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9月14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过会;9月29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1月22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2月6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时创能源主要从事光伏湿制程辅助品、光伏设备和光伏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时创投资持有公司39.71%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符黎明持有时创投资65.00%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为时创投资实际控制人;持有湖州思成16.48%的出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湖州思成合伙协议约定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未对重大事项决策作出特殊约定,为湖州思成实际控制人。符黎明通过时创投资、湖州思成合计控制公司77.83%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时创能源本次拟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4000.08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的10%。本次发行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的15%。时创能源拟募集资金10.96亿元,分别用于高效太阳能电池设备扩产项目、新材料扩产及自动化升级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工艺及设备研发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
1.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光伏湿制程辅助品毛利率分别为85.01%、80.75%、75.35%和65.03%,单价和毛利率逐年下降。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光伏电池行业PERC技术向TOPCon和HJT的技术转变的趋势,行业内竞争对手和下游客户在光伏湿制程辅助品领域进一步投入导致的竞争加剧,对发行人未来光伏湿制程辅助品业务市场份额及盈利能力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光伏电池业务是否与发行人下游光伏湿制程辅助品及光伏设备客户构成竞争,并对光伏湿制程辅助品和光伏设备的销售构成不利影响;(2)发行人采用边皮料路线生产光伏电池,在边皮料原料方面高度依赖内蒙古中环,在未来原料价格产生波动或者市场供需关系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是否存在财务风险,光伏电池业务是否可持续,以及发行人的对策,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充分;(3)发行人光伏湿制程辅助品和光伏设备业务的市场空间;在光伏电池业务已经实现满产、进入稳定期,且光伏湿制程辅助品业务收入出现大幅下滑趋势的情况下,光伏湿制程辅助品和光伏设备业务是否能够支持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2GWP型电池的相关固定资产近6.5亿元,该等设备的折旧年限为10年。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使用10年折旧年限是否合理,若使用3-5年折旧年限,对发行人财务报表的不利影响;并进一步说明光伏电池技术的快速迭代是否会导致发行人固定资产产生重大减值风险。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请发行人说明并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部分补充披露:(1)发行人未来业务定位及因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产生的风险;(2)对PERC光伏电池设备使用10年折旧年限的合理性,固定资产重大减值风险和技术替代可能产生的财务风险;(3)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今年IPO过会企业一览:
今年IPO被否企业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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